发布:中外服人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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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5/08/04
来源:本站 今天,关于“退休返聘用工”话题,作为HR一定要牢记,实操工作中一定用得上!否则容易忽略新规定,惹上用工纠纷。
简而言之,企业使用退休返聘人员,不能再用老一套方法啦!!还有,各位HR同行们,记得关注、点赞或者评论哦。
一、7 月 1 日之前:企业对退休返聘人员的老管理模式
老模式简述:
员工领取养老金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,双方不认定劳动关系,统一界定为民法范畴的劳务关系,企业拥有极高自主约定空间。
1.用工协议签署
之前,大家是签订类似的《退休返聘劳务协议》、《劳务聘用合同》,而非劳动合同; 内容极度简化,核心依靠双方自由约定,普遍写入免责条款:
(1)工作受伤、意外事故一切后果员工自行承担;(2)无加班费、无带薪休假、无最低工资约束;(3)企业可随时解聘,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;(4)大量小微企业甚至只有口头约定,无书面协议。
2.薪资、工时、休假管理
(1)薪资:无最低工资底线,企业可随意定价,发放周期、发放形式不受劳动法约束;
(2)工时加班:不受 8 小时工作制、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管控,节假日上班无需支付 1.5/2/3 倍加班费;
(3)休假:不享有年假、法定休假保障,请假规则企业单方制定。
3.工伤与保险安排(最大痛点)
(1)无法缴纳职工工伤保险:社保系统关闭超龄人员五险参保通道;
(2)企业规避方案:仅购买商业意外险、雇主责任险兜底,商业保险赔付不足部分,企业无强制赔付义务;
(3)工作受伤维 权:不能申请工伤认定、劳动能力鉴定,只能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举证难、维 权周期长,劳动仲裁委一律不予受理超龄人员用工纠纷。
4.争议解决路径
薪资拖欠、辞退纠纷、人身损害全部走民事诉讼,不适用劳动仲裁,劳动法完全不覆盖该群体权益。
二、7 月 1 日实施新规:《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》核心具体内容
新规核心逻辑:不再纠结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,只要接受企业日常管理、按时领取劳动报酬,就享有法定最低劳动权益底线,彻底告别 “全凭双方约定” 模式。
(一)适用人群
男≥60 周岁、女工人≥50 周岁、女干部≥55 周岁,退休领取养老金后被企业返聘在岗人员;提前退休返聘人员同样适用;弹性延迟退休人员除外(依旧按劳动合同法管理)。
(二)八大硬性法定要求(企业不可规避)
1.强制签订完整书面用工协议
必须约定:聘用期限、岗位内容、工作地点、上下班时间、休息休假、薪资标准、工伤保险、劳动保护、职业危害防护、协议解除终止条件; 禁止 “工伤自负、无加班费、随时无偿辞退” 等霸王条款,此类条款直接无效。
2.工资受最低工资标准保护
正常提供劳动前提下,月薪≥南宁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; 必须按月以货币形式发放,不得克扣、拖欠、实物抵扣薪资。
3.工时与加班纳入劳动法管控
原则上禁止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;
确因生产需要加班,严格遵照劳动法:平日 1.5 倍、休息日 2 倍、法定节假日 3 倍计发加班费。
4.企业全额强制缴纳工伤保险(最核心变革)
(1)用工单位唯一法定强制社保险种:工伤保险,费用全部企业承担,个人一分不缴;各地社保现已开通超龄人员单险种工伤保险参保通道;
(2)工作受伤、罹患职业病:正常申请工伤认定、伤残等级鉴定,全额享受工伤保险待遇;(3)企业拒不参保:所有工伤医疗、伤残赔偿费用由企业全额兜底赔付,人社部门可依法行政处罚。商业意外险、雇主责任险仅能作为补充,无法替代法定工伤保险。
5.劳动安全健康保护义务
需结合老年人身体状况匹配轻松岗位,严禁安排高空、重体力、有毒有害危险作业;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,留存培训记录备查。
6.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(维 权渠道打通)
四类纠纷统一走劳动仲裁前置程序(和正式员工维 权一致):
劳动报酬拖欠、加班费、休息休假争议、工伤待遇、劳动安全卫生纠纷; 仲裁结果不服,再向法院起诉,不再只能走民事诉讼。
7.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自愿缴纳
已领取养老金人员无需缴纳;未缴满养老医保、不愿中断的,可个人自行缴纳,企业仅可协商代扣代缴,无强制义务。
8.解聘规则受限
不能随意无理由辞退;员工患病、负伤医疗期内不得单方解约;双方解除协议需遵照协议约定 + 法定底线,不可肆意单方终止用工。
三、存量返聘协议是否需要全部重签?
结论:必须全面修订 / 重新签署新版用工协议,旧劳务协议无法继续沿用
1.旧协议先天不合规,存在巨大法律风险
过往劳务协议普遍缺失新规必备条款(工伤保险、最低工资、加班、休假约定),还包含大量无效免责条款;员工后续主张加班费、欠薪、工伤待遇时,旧协议无法对抗新规法定要求,企业极易败诉。
2.重签实操要点
(1)协议名称:建议改为《超龄劳动者用工协议》,不再叫 “劳务合同”;
(2)逐条增补法定必备条款:明确工伤保险由公司全额缴纳、薪资不低于最低工资、加班计发标准、安全保护义务;
(3)删除所有 “工作受伤概不负责、无加班费、企业可随时解聘无补偿” 无效内容;
(4)一式两份,员工本人留存一份,HR 归档全套纸质文件。
特殊情形无需重签
仅偶尔承接一次性劳务、不受企业考勤排班管理(临时保洁、单次技术顾问),不属于常态化在岗用工,依旧可签简易劳务协议,不适用新规强制条款。
四、工伤风险全方位防范方案(HR 落地执行清单)
1. 入职前置体检,源头规避基础疾病风险
所有返聘人员上岗前统一做健康体检(心肺、血压、骨关节基础筛查):
高血压、心脏病、严重骨关节病人员,严禁安排门卫、夜班、体力劳作岗位;
体检报告归档留存,规避员工因自身基础病发作被认定工伤的纠纷。
2. 基础兜底:必缴法定工伤保险(第一道防线)
入职 30 日内完成超龄人员工伤保险参保,每月按时申报缴费,杜绝断缴。
3. 叠加商业保险双重保障(第二道防线)
在工伤保险之外,统一投保雇主责任险 + 老年人意外伤害险:
覆盖工伤保险赔付范围外的自费医疗、误工费、伤残额外补偿;
应对上下班途中意外、非工伤类日常摔伤等情形,大幅降低企业自费赔付压力。
4. 岗位分级管控,严控高危场景
禁止超龄员工:高空作业、搬运重物、机械操作、夜班值守;
办公、后勤、技术顾问等轻体力岗位优先聘用;
每日岗前简单健康问询,身体不适立即安排休息。
5. 完善流程留痕,事故及时处置
考勤记录、排班表、安全培训签到表每月存档;
一旦发生工作摔伤,第一时间报备人社部门启动工伤申报,切勿私下和解拖延。